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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虎山集团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向社会公布了第四批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浙江虎山集团榜上有名,这是我市首个获得该荣誉的企业。
      虎山集团在经营及商务活动中,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把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作为加强企业管理,立足于市场的法宝之一。视信用为生命,不断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健全合同信用、资信信用、产品信用、财务信用、劳动信用、环保信用等规章制度,企业先后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技改扩建项目合同管理办法》、《大宗原燃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及用工管理制度》、《供方的评价》、《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员职责》等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做好合同信用的基础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履行、合同台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经济责任制等规定。企业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的合同信用领导小组,形成了公司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抓,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三级合同信用管理体系。
      企业重视对公司领导、合同管理人员、销售员、供应采购员、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每年将培训内容列入年度教育培训大纲,对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民事诉讼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实际工作中法律运用和业务运用水平,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质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及诚实守信的原则。近年来,企业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普遍赞誉和用户的信赖和好评,在全国水泥行业中有较高的声誉,获得“浙江省首批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全国用户满意产品”称号等多个荣誉。
      作为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虎山集团发展至今,已成为以水泥为主业,集电力、物流、职业教育、包装、新型建材、科技、房地产等为一体的现代企业集团。步入了一个良好发展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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