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
现予以公示。
如有意见,请电话:0570-4211172 郑工
align=center>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4000t/d及2000t/d熟料生产线窑尾烟气脱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月10日,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根据《4000t/d及2000t/d熟料生产线窑尾烟气脱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4000t/d及20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窑尾烟气脱硫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虎山街道麻车村上铺58号,现有2000t/d 和 4000t/d线各一条,年产260万吨水泥熟料。两条生产线先前均已配套完整的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分级燃烧和SNCR烟气脱硝系统,但没有独立的脱硫措施,为使窑尾烟气中SO2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企业进行原地技改,新增了一套石灰石(窑尾窑灰)—石膏法脱硫工艺设施(两窑一塔设计),能将 4000t/d 及 2000t/d 熟料生产线窑尾烟气脱硫后SO2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00mg/m3要求。处理烟气流量约为85万Nm3/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年8月在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江经信备案[2017]96号)。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编制了《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4000t/d及2000t/d熟料生产线窑尾烟气脱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2月通过江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评批复文号为:江环建[2018]29号)。
>项目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2018年1月获得排污许可证,并于2018年6月开始试运行,7月初步完成运行调试工作,烟气处理效率已达到设计要求,11月完成固定汚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环保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现实际总投资约129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290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目前企业已建成4000t/d及2000t/d 熟料生产线窑尾烟气脱硫项目,处理烟气流量为250万m3/h。验收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采用窑灰(石灰石粉)作为脱硫剂,脱硫剂使用后回用至生产工艺中,脱硫工艺本身无废水排放。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故没有生活污水排放。
>(二)废气
>本技改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的废气来源于两条熟料生产线产生的烟气。两台生产线原烟气经各自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后,窑尾烟气汇合进入新建的湿法脱硫系统进行脱硫反应,最终净烟气于45m高空达标排放。并且,排放口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SO2、氮氧化物、烟气含氧量、烟尘浓度、温度、湿度、流速和压力等指标。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降低厂界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工艺产生的脱水石膏,收集后作为本厂水泥配料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一)废气
>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SO2、NOx、颗粒物、Hg、NH3和氟化物浓度排放的废气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氨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设备对SO2的去除效率>97.5%
>(二)噪声
>监测时段,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三)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情况核算,本项目废气SO2年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事故应急
>本项目设置了事故应急池,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330825-2018-43-L),具备一定的应急能力。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废气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了大气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及厂界噪声排放指标符合相应标准。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验收监测报告对现场情况相关资料收集不够完善。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厂界噪声排放指标符合相应标准,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2.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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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吕亮、曾惠明、贺爱国